大婆被挑釁刀插囂張情婦候判 11歲女兒求情:已很久沒吃到媽媽煮的飯
發布時間: 2019/01/07 17:24
最後更新: 2019/01/08 17:25
41歲大婆因不憤被年長14年的小三介入婚姻,丈夫更與情婦同居,大婆欲尋丈夫理論,卻遇上情婦挑釁及阻止,大婆要求對方離開其丈夫,情婦卻挑釁指「你跪低嚟求我」,大婆被激怒憤而取出利刀刺傷情婦,大婆今日(7日)在區院承認一項有意圖而傷人罪,還押至1月30日候判。
案中男主角(即被告的丈夫)今日有到法庭支持被告,並撰寫求情信認錯,指自己是事件中的背後罪人:
因本人的愚蠢,與事主發生婚外情,產生衝突,刺激了妻子,自己是背後罪人,需負上很大責任。案發後明白妻子為保護家庭而錯用武力,事後已回家照顧女兒,但由於從事環保工作,只能在黃昏後陪伴女兒數小時,頓覺妻子的重要。
另外,被告及丈夫育有的11歲女兒,亦有遞交求情信,懇求法官讓母親快點回家,母女二人可重聚:
因為有媽媽在,所以很安全,每次去補習去玩都有媽媽在,從來沒有爸爸。有個阿姨常打電話給爸爸,使爸媽吵架。我已經很久沒有吃到媽媽煮的飯,沒有媽媽很不開心,希望法官讓媽媽快點回家,我很想念媽媽。
案發於2018年1月15日晚上,41歲的被告明永芳前往丈夫與55歲事主黃小珍,同居的遠東發展旺角大廈,本打算在大廈外等候丈夫,但與打扮得花姿招展的事主在大廈地下大堂相遇,被告要求事主離開其丈夫,事主卻表示:
你跪低嚟求我!
被告被刺激下情緒崩潰,並從連身裙取出一把長4.5吋的生果刀,至少兩度刺向事主腰部,事主大叫報警。事主送院後需接受緊急手術,其腹部有3處深至筋膜的割傷,肝臟及盲腸遭割傷,右手手指亦有割傷。
辯方指,被告在案發前,曾勸籲身為有夫之婦的事主珍惜家庭,離開被告的丈夫,惟事主態度囂張,又不斷挑釁被告,不但阻止丈夫給予她生活費,更在社交平台上向被告丈夫示愛及發佈兩人合照等,被告因而陷入抑鬱,終日以淚洗面,最終患上厭食症,需接受精神科治療。